衡阳地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衡阳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五个行政督察区”(之后改称“第二个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後改称“衡阳专区”、“衡阳地区”,1983年2月8日撤销。
目录 |
[编辑] 行政督察区
- 民国26年(1937年)12月,湖南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第五行政督察区辖衡阳县、常宁县、衡山县、耒阳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酃县计8县,治所衡阳县;
- 民国29年(1940年)4月,湖南省重新调整为10个行政督察区,第五行政区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域未变,治所改为耒阳县。
[编辑] 衡阳专区
- 1949年,设立“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衡阳市和原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域,共计1市8县即衡阳市、辖衡阳市及衡阳县、常宁县、衡山县、耒阳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与酃县。
- 1950年,衡阳市改为省辖市,专区辖8县;
- 1952年,衡阳县析置衡南县,专区辖9县;同年衡阳专区撤销,设立湘南行署。
- 1954年,撤销湘南行署,复置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原湘南行署所属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江华县、永明县(1956年改称江永县)、道县、宁远县、常宁县、祁东县、祁阳县、零陵县、东安县共计12县,专署驻衡阳市。
- 1955年11月25日,撤销江华县,原江华县的大部和蓝山县的小部地区合并设置江华瑶族自治县,原江华县部分地区并入永明县。专区辖11县、1自治县。
- 1959年,省辖市——衡阳市改归衡阳专区;衡南县改归衡阳市管辖。专区辖1市、11县、1自治县。
- 1961年,衡南县改归衡阳专区;零陵县析置冷水滩市;专区辖2市、11县、1自治县。
- 1962年,撤销冷水滩市并入零陵县;零陵县、江永县、道县、宁远县、东安县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划归零陵专区;衡阳专区辖1市、6县。
- 1963年,由衡山县析置南岳县;专区辖1市、7县。
- 1966年,撤销南岳县并入衡山县;衡山县析置衡东县;专区辖1市、7县。
[编辑] 衡阳地区
- 1970年,衡阳专区改称“衡阳地区”,地区驻衡阳市。辖衡阳市及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县、祁阳县、祁东县、衡阳县共计1市、7县。
- 1980年2月20日,衡阳市升为省辖市(1983年改称地级市);专区辖7县。
[编辑] 地市合并
1983年2月8日,“衡阳地区”撤销,直至撤销前衡阳地区辖7县。衡阳地区撤销之后,区划调整如下:
湖南省历史政区:专区(地区)、省辖市(地级市)、自治州 | ||
1949年 |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湖南全省分1个省辖市即长沙市,10专区。1个行政区即湘西行政区,下辖3个专区即永顺专区、沅陵专区、会同专区3个专区,另外7个专区分别为长沙专区、衡阳专区、郴县专区、常德专区、益阳专区、邵阳专区、零陵专区,湘西行政区。 | |
1960年 | 1960年,湖南省有2省辖市、6专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省辖市 | 长沙市、株洲市 | |
专区 | 湘潭专区、衡阳专区、邵阳专区、常德专区、郴州专区、黔阳专区 | |
1980年 | 1980年,湖南省有5省辖市、10地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省辖市 |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 | |
地区 | 湘潭地区、衡阳地区、邵阳地区、常德地区、郴州地区、黔阳地区、岳阳地区、零陵地区(即怀化地区)、益阳地区、涟源地区(即娄底地区) | |
1990年 | 1990年,湖南省有7地级市、5地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地级市 |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岳阳市、大庸市(即张家界市) | |
地区 | 益阳地区、零陵地区、怀化地区、郴州地区、娄底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