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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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地区为湖南省从1977年至1999年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1977年自邵阳地区析置,1977年至1982年称为“涟源地区”,较少称“涟源专区”;1982年至1999年称为“娄底地区”。1999年1月20日实行地改市(前后辖域未变),撤销娄底地区建立地级娄底市。
[编辑] 涟源地区
- 1977年9月29日设立涟源地区,自邵阳地区划出冷水江市和新化、新邵、邵东、双峰、涟源计5县组建。辖1市、5县,行署驻涟源县蓝田镇。
- 1978年12月30日,行署由涟源县蓝田镇迁驻涟源县娄底镇,涟源地区辖1市、5县。
- 1980年7月15日,自涟源县析置娄底市,以涟源县娄底镇,杉山公社的东风大队、民福大队,西洋公社的方石大队、水洋大队,百亩公社的思塘大队为其行政区域。涟源地区辖2市、5县。
[编辑] 娄底地区
1982年12月11日,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娄底地区辖2市、5县,即娄底市和冷水江市2市,新化县、新邵县、邵东县、双峰县、涟源县5县。 1983年,2月8日,撤销娄底地区,所属的娄底市和双峰县、涟源县划归湘潭市;冷水江市和邵东县、新邵县、新化县3县划归邵阳市;撤销冷水江市,设立邵阳市冷水江区;撤销娄底市,设立湘潭市娄底区。7月13日,复置娄底地区;撤销湘潭市娄底区,设立娄底市;撤销邵阳市冷水江区,设立冷水江市;娄底地区辖湘潭市双峰县、涟源县、娄底市,辖邵阳市新化县、冷水江市。娄底地区共辖娄底市、冷水江市2市,双峰县、涟源县和新化县3县;行署驻娄底市。 1987年6月10日,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娄底地区辖娄底市、涟源市、冷水江市,双峰县和新化县共计3县级市2县。
[编辑] 地改市
1999年1月20日,撤销娄底地区和县级娄底市,设立地级娄底市,新成立的地级娄底市为原娄底地区撤销前的行政区划。
湖南省历史政区:专区(地区)、省辖市(地级市)、自治州 | ||
1949年 |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湖南全省分1个省辖市即长沙市,10专区。1个行政区即湘西行政区,下辖3个专区即永顺专区、沅陵专区、会同专区3个专区,另外7个专区分别为长沙专区、衡阳专区、郴县专区、常德专区、益阳专区、邵阳专区、零陵专区,湘西行政区。 | |
1960年 | 1960年,湖南省有2省辖市、6专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省辖市 | 长沙市、株洲市 | |
专区 | 湘潭专区、衡阳专区、邵阳专区、常德专区、郴州专区、黔阳专区 | |
1980年 | 1980年,湖南省有5省辖市、10地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省辖市 |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 | |
地区 | 湘潭地区、衡阳地区、邵阳地区、常德地区、郴州地区、黔阳地区、岳阳地区、零陵地区(即怀化地区)、益阳地区、涟源地区(即娄底地区) | |
1990年 | 1990年,湖南省有7地级市、5地区、1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地级市 |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岳阳市、大庸市(即张家界市) | |
地区 | 益阳地区、零陵地区、怀化地区、郴州地区、娄底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