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曾文縣為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的台灣行政區劃之一,為該地方政制的9個一級縣之一。
[编辑] 簡介
位於台灣南部的曾文縣主要是由台灣日治時期的新營郡、曾文郡合併而成。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全面實施,而一級縣曾文縣區劃也未列入行政區劃。1950年,因國共內戰失利而遷台的中華民國廢止此政制,曾文縣之行政區劃亦被廢止。
[编辑] 參考文獻與網站
- 施亞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台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 台灣接管綱要專題研究報告
- 內政部
|
|
---|---|
市: | 台北市|基隆市|宜蘭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市|台南市|爽文市|高雄市|屏東市|花蓮港市|梧棲市 |
一級縣: | 羅東縣|七星縣|淡水縣|桃園縣|員林縣|北港縣|曾文縣|延平縣|鳳山縣 |
二級縣: | 省三縣|中壢縣|滄海縣|竹南縣|福星縣|大甲縣|豐原縣|霧峰縣|鹿港縣|北斗縣|南投縣|斗六縣|清芳縣|東石縣|北門縣|淵亭縣|東港縣|鳳林縣 |
三級縣: | 恆春縣|澎湖縣|台東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