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人民通常能安居乐业,但因为干旱和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原因,地方性的饥荒也时有发生,古代中国政府通常能对灾民进行有效的接济,但在王朝交替的戰亂时期却经常是災禍不斷。“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記》、《新唐書》、《資治通鑑》、《明史》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史記》記載人肉烹飪法便有“煮、蒸、炒、醃、炸”五法。從西元前205年到1930年,正史記載中國歷史上共有118個時期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這還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記載。
目录 |
[编辑] 堯舜
《尚书·虞书·皋陶谟》“無教逸欲有邦。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者,有人解釋說“一日”是将犯人缚在十字架上砍下四肢和头颅,“二日”是把绑犯人于十字架上任其死去,“兢兢”(借为矜)是举矛刺喉,业业(借为削)是割削犯人肌肉,“有邦”是炙饔,也就是火烤犯人而食之(詳見蔡枢衡《中国刑法史》)。
[编辑] 周朝
《吕氏春秋》记卫懿公好鹤,为国人弃,被翟人所杀,“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齊桓公北伐回國,嘆道:「天下異味皆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聽了,把長子烹煮,獻給桓公品嚐。
前260年,秦、趙發生長平之戰。趙軍絕食四十六日,人與人相食,趙括親自出陣搏戰,為秦軍所射殺,趙括中箭而死,趙兵四十萬人投降,白起坑殺趙卒四十萬人。(《史記》)
[编辑] 漢朝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資治通鑒》)
武帝时(前140年—前87年)“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過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秋至今未复。”(《汉书·夏侯胜传》)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汉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汉王莽天凤元年(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
王莽地皇三年(23年),王莽被殺,悬首示眾,“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飢餓,相食。”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資治通鑒》)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兴平元年(194年),出現煌災,“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兴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馑,二年间民相食略尽”。(《资治通鑑》)
獻帝興平二年(195年),關中大饑“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鑒》)
[编辑] 三國
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军乘氏(钜野西南)。大饥,人相食。(《三国志·魏书·荀彧传》)
「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飢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国志·魏书·程昱傳》)
《後漢書·臧洪傳》記載三國時期(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
青龙四年(236年),辽东公孙渊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人讨渊。六月,至辽东,围襄平(辽阳市)。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渊请降,不听。城溃,斩渊父子于梁水上。(《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
[编辑] 西晉
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饉,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晉書·卷37司馬模傳》:“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遣胡崧兵入援,打擊劉曜於靈台(長安西)。“崧恐國威複振,則曲索(曲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裏(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曲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饑甚。斗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眾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曲允屑之為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秦王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飢,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 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
[编辑] 南北朝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食其肉,生啖之。”(《资治通鉴》)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於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圣元年(552年)“暴景尸於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编辑] 隋朝
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年),江淮饥馑,“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於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唐·張族《朝野僉載》)
[编辑] 唐朝
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亂(703年—757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醜歲(762年),大旱,三吳飢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於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881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谷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于賊為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883年,《舊唐書·黃巢傳》記載﹕「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秦宗权称帝,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贼首皆剽锐惨毒,所至屠惨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光啟二年(886年),“荊、襄蝗,米鬥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启三年(887年),“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
中和九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凤翔城被朱全忠包围,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编辑] 五代
同光三年(925年),“崇韬征犒军钱数万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纵火喧譁。崇韬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诛之,籍没其家。蜀人争食宗弼之肉。”(《资治通鉴》)
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南汉(割据广东、广西、海南岛)刘龔以胡僧云其名不利,改名刘龑。912-942在位。多权数,自矜大,穷奢极侈,用刑惨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谓之水狱。”(《资治通鉴》)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新五代史·苌存简》)
后晋天福十二年(947年),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百姓剖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诉彦泽杀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彦泽剽掠京城,并傅住儿锁之。以彦泽之罪,宣示百官,问应死否?皆言应死。百姓亦投牒争疏彦泽罪。次日,斩彦泽及住儿于北市,仍命高勲监刑。彦泽前所杀士大夫子孙,皆絰杖号哭,随而诟詈,以杖扑之。勲命断腕出锁,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争破其脑取髓,脔其肉而食之。”(《资治通鉴》)
乾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赵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共吃人肝六十六個。“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数,则胆无敌矣。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豖法。”(《资治通鉴》、《旧五代史》卷109)
[编辑] 宋朝
庆历七年(1047年),王则反贝州(今清河县)。深州(治今静安县南)卒庞旦与其徒拟劫库兵为应,知州王鼎捕首谋十八人斩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饥,人相食。”(《宋史·王鼎传》)
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鑑》卷50)
元祐二年(1087年),苏辙《因旱乞许群臣面对言事剳子》:“臣伏见二年以来,民气未和,天意未顺,災沴荐至,非水即旱。淮南饥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绝。京东困弊,盗贼群起。二圣遇災忧惧,顷发仓廪以救其乏绝,独此三路所散,已仅三百万斛矣!異时赈賉未见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国用己竭,而旱势未止,夏麦失望,秋稼未立,数月之后,公私无继,群盗蜂起,势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羡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莊綽《雞肋編》)
[编辑] 元朝
元朝末年,大饑,“淮右军”軍隊開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劑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
[编辑] 明朝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磔死,凌迟三日,共剐3300余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钱买刘瑾一塊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岁,淮扬饥,人相食。”《明史·武宗纪》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辽东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辽东连年饥馑,至有父食死子者,发银糴粟赈之。”(《中外历史年表》)
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万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饥,“七月,黄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诸县,有以石为粮者。”、“河南饥,民相食。”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两畿饥。阜平县(真定西北,邻山西)有杀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东大饥,致母食死儿,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历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
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于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噉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攻大凌河,祖大寿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龙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粮竭,商贾诸杂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马毙殆尽。……大寿欲突围,不得,与约许至锦州取妻室,乃誓而后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寿传》)
崇祯六年(1633年),“河间大饥,人相食。”《明史·陈三接传》
崇祯七年(1634年),“太原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祯九年(1636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纪》)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记载鄭鄤被凌迟三千六百刀後,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祯十三年“两畿、山东、河南、山、陕旱蝗,人相食。”,“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祯十四年二月,时山东荒旱,寇盗益炽,徐德(南端到北端)数千里白骨纵横,父子相食,人迹断绝。(彭贻孙《平寇志》)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干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飢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祯时期闹饥荒,持續之久,波及之廣,危害之重,實为历代所仅见,明代不亡,真無道理,計六奇所谓“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明季北略》,卷5)。
李自成攻陷洛陽,殺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鹿肉一同烹煮,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
[编辑] 清朝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编辑] 中华民国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将领林彪進行長春圍城,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到了10月,长春城內開始賣人肉。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估計餓死人數在三十萬到四十萬人之間。作家張正隆在《雪白血紅》一書估計,長春圍城餓死了十五萬人,国军将领、被中共定为“戰犯”的段克文在《戰犯回憶》一書中說,長春圍城餓死了六十五萬人。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9年—1961年中國大陸發生“大饑饉”。死亡人數約在三千萬到六千萬之間,是人類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
1959年,重慶石橋賣人肉包子。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為名,逮捕群眾。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寧夏、河北、遼寧皆有耳聞。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裡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依稀大地灣》)
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廣西發生大規模屠殺與吃人事件。作家鄭義《紅色紀念碑》(Scarlet Memorial)一書描述:“當受難者被推上街頭遊行批鬥時,老太太們會提著菜籃子守候。一當受害者被處死,眾人蜂擁而上。那些衝在前面的人將會得到一塊好肉。”、“吃人最多的一個縣,就武宣縣。這個武宣縣縣革委的食堂裏面,都煮過人肉,這種現象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議,而且是極其殘忍的。”
[编辑] 參考
- 黃文雄,《中國食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