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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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1941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因受到邓小平赏识进入政坛,41岁就出任正部级职务,此后历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要职。1985年44岁时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但1987年因为在胡耀邦下台事件中表现极其恶劣,被中共元老废黜,贬任福建省长。1990年回到中央负责台湾事务。1992年十四大选举中出现意外,原定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兼统战部长的俞正声落选中央委员,而担任统战部长的丁关根已经确定出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中共临时决定提拔王兆国出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并兼全国政协副主席,使其回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位置上来。2002年出于安慰,中共安排王兆国出任政治局委员,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的闲职。
[编辑] 官方简历
王兆国,男,汉族,河北豐潤人。1941年7月生。1965年12月入党。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工程师。
1968年至1982年在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作。
1982年至1984年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团中央团校校长。
1984年至1985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85年至1986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6年至1987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7年至1990年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长。
1990年至1991年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1年至1992年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2年至1993年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3年至1996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6年至2002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2年至2003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
2003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共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 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